□ 谢东风
在黟县档案馆永久全宗保存着一件珍贵的红色档案,是民国二十八年四月第十八集团军发给服务人员家属的《证明书》。
档案原件长30厘米,宽30厘米,纸张为民国时期通用棉纸。竖行毛笔小楷繁体誊写:“证明书 秘字第一二九0号 兹证明汪纪中安徽省黟县人现廿一岁于民国廿七年参加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部直属队第三纵队第三支队服务特此证明右给汪纪中家属汪懌圃收执第三支队队部中华民国廿年四月日发给”,共8行94个字,钤有十八集团军总部直属印章5处,并有第三支队队长和政委印章。
档案中实行“双首长制”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是一支什么性质的部队?《八路军番号的几个历史谜题》(《人民文摘》孟俭红2015年第3期)记述: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将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同年9月11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是因应抗日战争的需要,按全国陆海空军战斗序列,把各“路军”统一改称为“集团军”,刚刚整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的红军主力又被改编为“第十八集团军”。中央档案馆保存着1937年9月14日朱德、彭德怀发布的八路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的通令档案。但是,中国共产党方面除了对外交往和发布战时命令文书时自称“十八集团军”之外,绝大多数场合仍以“八路军”自称,包括内部行文和领导讲话。如1939年1月2日,毛泽东在为八路军总政治部主办的《八路军军政杂志》写的发刊词中引用的番号就是“八路军”。
这件档案系居住在江西上饶铅山县的黟裔郑承文先生捐赠。
郑承文先生系汪纪中的外甥孙,在整理舅公遗物时发现此《证明书》档案原件。与家人商量后,决定将汪纪中服务《证明书》档案原件以及汪纪中年轻时相片一并捐赠给家乡。由于不知道捐赠的途径和程序,2019年3月3日郑承文先生通过政府信箱表达捐赠意愿。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档案馆与郑承文先生及时取得了联系,这件珍贵的红色档案很快就进入了县档案馆特藏室。
据郑承文先生在电话中介绍,汪纪中老先生原籍黟县三都人,小名老扁。民国27年加入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部直属队第三纵队第三支队。先后参加过抗日战争、渡江战役、大西南战役等。解放初期在西藏军区后方整编委员会组教科工作;1953年12月从西藏军区批准转业;1956年在原铁道部新建铁路建设总公司第二工程局桥梁工程队工作;上世纪70年代从山东某铁路局离休。
后来,郑承文先生又将汪纪中老先生《渡江进军离七载胜利重逢于郑州》《战争迫离别解放庆欢聚(1946—56于河口)》《西藏军区后方整委会组教科合影留念(1953.10.1)》《进军西南胜利纪念(1950.1.1于四川泸县)》等4张工作生活照片电子文件捐赠给了档案馆。
这件国民革民军第十八集团军服务《证明书》,见证了黟籍旅外人士投身加入党领导的军队抗击外来侵略者的历史,也填补了黟县有关“国民革民军第八路军”档案史料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