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档案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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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0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档案法律法规意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祁门县档案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1月12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实施条例》的制定实施,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档案收集、安全保管以及有效利用的制度措施,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精准保障档案法得到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实施条例》落实到工作中,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推动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祁门县档案馆将把学习《实施条例》与当前档案工作结合起来,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基础业务,扎实开展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为全面建设景美民富、政通人和的“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贡献档案力量。(祁门县档案馆 汪秀华)